海關對印刷品 音像制品的監管 漸入佳境
更新時間:2024-09-26T21:57:35
個人攜帶或郵寄進出境印刷品,音像制品,應以自用合理數量為限,超出的予以退運,經天津到溫州物流專線查驗在規定范圍內且無違禁內容的予以放行,海關監管的進出境印刷品,音像制品主要有
個人攜帶或郵寄進出境印刷品、音像制品,應以自用合理數量為限,超出的予以退運。經天津到溫州物流專線查驗在規定范圍內且無違禁內容的予以放行。海關監管的進出境印刷品、音像制品主要有
1、印刷品:圖書、報紙、雜志、印件、函件(私人信件除外)、復印件、繪畫、手稿、手抄本等;
2、音像制品:錄音帶、錄像帶、唱片、激光唱片、激光視盤、電影膠片、攝影底片、幻燈片、以及計算機磁盤、光盤、磁帶等各種信息存儲介質;
一、禁止進境的印刷品、音像制品
有包含下列內容的印刷品、音像制品,禁止進境:
1、攻擊中化人民龔和國憲法的有關規定;污蔑國嘉現行政策;誹謗中國國嘉領導人;煽動對中國進行顛覆破壞、制造民族分列;鼓吹“兩個中郭”或“臺灣獨利”的;
2、具體描寫性行為或淫穢色情的;
3、宣揚封建迷信或兇殺、暴力的;
4、其它對中國政治、經濟、文化、道德有害的;
二、禁止出境的印刷品、音像制品
有下列內容芝一的印刷品、音像制品,禁止出境;
1、有禁止進境內容的;
2、涉及國嘉秘密的;
3、出版物上印有“內部資料”、“國內發行”字樣的;
4、供大專院校內部使用的參考書籍;國嘉地質、地形測繪資料;
5、國內非法出版的書、刊、報紙等印刷品和非法出版的音像制品;侵犯他人知識產權、盜印境外出版機構出版的印刷品和音像制品等;
6、溫州到重慶物流專線頒布的《文物出口鑒定參考標準》規定禁止出境的古舊書籍,以及其它具有文物價值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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